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幼儿园是集美区教育局开办的直属公办幼儿园,是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拥有宁宝总园和华铃分园两个园部,宁宝总园位于杏林街道纺织东路91号,华铃分园位于杏林街道纺织路67号。因工作需要,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产假顶岗教师4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产假顶岗教师4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守社会公德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
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内容;
2.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电子档材料发至电子邮箱:87330118@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咨询联系:胡老师18559273605。
四、面试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幼儿园通知为准,请关注邮箱并及时回复。
(二)面试内容:唱、跳、画、片段教学、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其中:跳、片段教学内容自备)。
(三)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五、相关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22〕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七、聘用
(一)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二)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四)聘用人员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重点目标重要岗位人员背景审查均通过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根据幼儿园需求统一调配。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幼儿园
2024年12月12日